哺乳期是否可以吃榴莲,关键不在于榴莲能否通过乳汁给宝宝补充上火,而在于妈妈是否能够消化,吃了多少,以及食物的新鲜度。
宝宝四个月的时候,母乳仍然是主要的食物,妈妈吃下去榴莲不会原汁原味地进入乳汁,一般也不会因吃榴莲而引起宝宝上火,发烧或者生病。
说实话,哺乳期没必要因为一个水果就把所有的食物都列入了禁区。
榴莲含糖分,淀粉,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及钙等营养物质,但是它的热量不高,膳食纤维也较多,吃多了会使妈妈腹胀,消化不良或排便困难。
这些不适首先出现在妈妈身上,并不代表乳汁有问题。
这里有一个陷阱,不要将“营养丰富”当作“产后的滋补品”,也不要把“性热”、“活血散寒、“补肾壮阳’当作哺乳期必须补充的医学观点。
榴莲可作为普通水果食用,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它可以专门用于增加奶量,也不可以因为妈妈或者宝宝被称为“寒性体质」而通过多吃榴莲来进行调理。
妈妈吃完之后,只要自身没有明显的不适,宝宝的吃奶、睡眠以及排便都和平时一样,不需要特意去挤掉乳汁,也不需要立刻停止哺乳。
我首先把丑话说出来,真正需要关注的往往不是榴莲是否会影响宝宝,而是一次吃得太多,还是买到了变质的榴莲;

榴莲肉的颜色、气味以及口感出现了异常的情况,闻上去有明显的酒精味,酸败味,或保存时间过长的话,就不要吃了。
吃完榴莲之后正常饮水即可,无需用所谓降火食物来抵消,也无需为了搭配禁止牛肉,羊肉或者海鲜。
这些食物与榴莲一起食用会引发上火发炎的说法,缺乏可靠的医学证据。
妈妈本身存在糖代谢方面的问题,消化道方面的疾病,或者吃榴莲之后反复发生腹胀,腹泻,口腔不适的情况,按照自身的身体反应来减少或者停止,必要时询问医生如何安排饮食
宝宝这边,母乳喂养的时候确实需要留意异常,但是不能将每次哭闹,放屁,便便变化归因于妈妈刚吃的某一种食物。
若每次妈妈食用榴莲后,宝宝在近期出现明显的皮疹,持续的呕吐,腹泻,喘憋以及吃奶变差的情况,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就医,切勿自行换奶,喂药或者断母乳。
注意,哺乳期食用榴莲一般不会对四月的宝宝产生不良影响,适量食用即可。
一个榴莲不必当天吃完,可分次食用,剩下的果肉冷藏,有异味就丢掉。
哺乳期的真正需要是饮食多样,能量足,蛋白质与蔬菜水果结合在一起,而不是通过一种“滋补的水果”使奶水更具营养。
说白了,能吃,但别贪多;宝宝没有异常,不用紧张;如果食物变质或者妈妈吃了不舒服,就不要硬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