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时候生育险还没有缴满一年,并不代表生育医疗费就一定要报销,也并不意味着生育津贴可以继续使用。
这件事最易被一句“一定要交满一年”弄乱。
参保人在缴纳的生育保险中,如果在缴纳期间怀孕或者进行计划生育的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一年的话,可以在累计缴纳满十二个月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相关费用的报销。
说白了,关键不仅是“何时怀孕”,还要看生育的时候是否还在参保,累计缴费是否中断,办理就医以及报销是否满足当地的要求。
这里有一个坑:“交满一年’一般指生育保险累计缴纳年限,并非必须在同一个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
之前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一年多,换了工作之后又参加了保险,只要保险关系没有发生不合规的中断,缴费记录都可以按照规定累计,不会因为换公司而自动清除。
但是如果在离职期间停止缴费或者新单位未及时继续参保,则需要根据实际的缴费记录进行核对,不能仅仅听一句“都可以累计”。
孩子快要出生了,最应该确认的是网上谁说的更加肯定,而不是自己累计缴费月份、目前参保情况、预产医院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以及生育就诊确认手续是否办理。
符合急诊,经批准异地治疗等规定的情况,在非选择医疗机构的生育费用,也可以按零星费用报销。
已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且未办理就诊确认或未按规定就诊的情况,部分情况可在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后,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次生育医疗费补贴。
这几种情况并非“随便去哪里看都可以报”,材料、就医状况以及申请期限都会影响审查。

其实,很多人焦虑的是,“生孩子的当天是否满足一年”与“报销申请的时候是不是满足了一年”。
如果生育的时候累计缴费不足十二个月,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等到累计缴纳到十二月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报销;
因此,不要为凑年限而自行停保,也不要因为快要生了而随意更换参保人。
生育保险的待遇中,常见的项目有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以及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等,但是这些待遇享受条件不一样。
生育津贴一般与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计算包括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的工资基数等。
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标准,差额部分能否由单位补足,应根据当地的规定以及单位工资的发放情况而定。
我首先把丑话说出来,网上的“只要怀孕之前交了一年就一定可以报”、“要在生孩子之日满一年”、“换了公司就完全作废”这些说法都太绝对了。
真正看的是累计的缴费记录,参保时间是否连续,分娩时是否还在参保,以及具体的就医和申报的手续。
现在可以将社保缴费信息、参保状况、孕产相关资料及单位经办资料整理一下,直接到当地医保办窗口或者线上官方网站核对。
重点问一下这几个问题:自己累计缴费是不是满十二个月,之前单位缴费是否合并计算,生育时间未满十二月该走哪一种报销途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申报时间从哪一天起算。
划重点,换工作本身并不是问题,断缴与手续不清是风险。
先查看缴费记录及参保状态,然后按照当地的经办人员确定的路线办理,不要因为一句话模糊的“缴满一年”而错过本来可申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