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之后再办理生育保险,最害怕的并不是手续繁琐,而是将“可办”误解为“何时办理都可以。
按照当地的现行办法,生育保险一般需要在生育后一年内申报,超过期限可能不能补办。
因此,同事讲三个月,另一个人讲一年,不一定是谁说的,可能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项目,甚至单位内部的办理时间不同。
你已经缴了三四年,单凭累计时间一般不算短,但真正要核实的是生育的时候是否还在参保,以及缴费是否中断。
这里有一个坑: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常常不一样。
生育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也可以个人先垫付,再拿材料申报报销。
生育津贴更多的是参保单位的申报,产假信息以及工资的发放情况,一般不仅仅是交上住院发票就完成了。
简单来说,不要只问“生育险何时报”,要问清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是由谁来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材料、打到哪里去。
时间上无需等到出月子,也无需卡在某个所谓的“最合适”月份。
材料齐全,信息生成后,即可办理。
拖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发票找不到,出院记录丢失,单位经办人变更,或社保缴费状况发生改变。
划重点,早办就不要故意拖延到期限以外。
当地办理流程大体上是:准备申报资料,提交参保所属经办机构或单位经办人代办。
经办机关受理后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形成拨付单。
之后还会有单据领取与资金划转,钱可进单位账户,也可按当地规则进个人帐户。
在原有的办理流程中,审核、单据制作、领取、拨付都有工作日的安排,并非提交材料当日就必须到账。

具体需要什么材料,不可以照搬外地的清单。
常见材料有申报表,单位盖章的材料,产前检查及住院费用的发票,出院记录或者出院诊断的证明,生育服务的相关证明,收款账户的资料。
如果在外地生育的话,可能会涉及到医疗机构的等级证明,住院费用的汇总清单等。
有些地区的住院费用是由医院直接支付的,个人不必重复提交这部分的票据。
发票是否用医保个人帐户支付,产前检查费是否累计申报,也要看当地的规则,不能光听亲戚同事的一句话“都可以报”。
其实最省事的办法不是等到孩子出生之后再临时翻阅材料,而是现在让家属问清资料要求。
可以直接通知参保单位人事或者社保经办人,生育津贴是谁申报,需要哪一个签字,材料交给谁,申报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也可以到当地医保或者社保经办的窗口核对一下,住院费是否已直接结算,哪些费用要另外申请。
询问的时候分开说“生育费”和生育津贴”,得到的答案就会明白很多。
我先把坏话说在前面,缴费时间足够长,并不代表所有项目都能领取。
是否符合要求,取决于生育时参保的状态,缴费的连续性,就医以及生育登记的情况,还有当地当时办理的要求。
如果中断缴纳过,或生产前后更改单位、移交参保关系,更应提前确认,不要等到申报时才知系统信息不符。
材料交了之后,请保留提交凭据、受理记录及原始票据的复印件。
单位办理的,也不要只说一句“已交了”,要问清楚现在是待审核、生成拨款单据,还是已完成资金划拨。
这里需要泼一盆冷水,所谓的“过三个月不能报”未必适用于当地,但是“一年内都可以办”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延迟。
对你而言,比较安全的做法是:现在确定资格和材料,生产之后尽快核实住院费用的结算情况,资料齐全之后及时申报,并关注后续审核及到账。
具体请以当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参保单位实际办理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