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遗传”最易造成的,并非医学问题,而是对女性的过去审判。
它是指一种旧观念:女性曾经和前任的伴侣有过性关系,后来生下的孩子,可能继承了前任伴侣外貌或其它特征。
说白了,这个说法将“曾经有过性关系”与“后来孩子遗传来源”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现代的遗传学不支持这样的解释。
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将类似观点视为自然现象予以解释,后来有些哲学家亦认可它。
但是哲学家的猜测并不是遗传学的证据。
随着细胞,染色体和DNA的研究越来越清楚,所谓的先父遗传没有得到可以重复验证的证据。
人的孩子遗传物质,来自形成了受精卵的一枚精子和一枚卵细胞的。
精子有一套染色体,卵细胞有一个染色体。二者结合在一起才是胚胎最早的遗传基因。
女性以前接触过谁,并不会因此写入对方遗传信息到自己卵细胞中去。
精液中的确有细胞和DNA的成分,但不代表它们可以进入卵巢,改写卵细胞基因组。
即使有游离的DNA进入到人体组织中,也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稳定地进入到生殖细胞中去,也不代表可以整合、复制,并传递给孩子。

这中间缺乏一整套必要生物学条件,不能用“沾上了”、“留下了”等说法代替。
这里有一个陷阱:“检测到DNA段落”与“改变了人类遗传基因”混在一起。
前者指的是某一处可能有遗传物质的痕迹,后者指基因组已经被稳定地改写,并且能够传递给下一代
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有人会说,孩子为什么会和母亲前任的伴侣长得一样?
这样的相似本身并不能说明先父的遗传。
人五官组合,身高,肤色与体形,受多种基因的影响,显性和隐性基因的结合也可能使孩子具有一些熟悉的特点。
人与人之间本身就有可能偶然相似,孩子如同一个没有血缘关联的人一般不神秘。
其实真正影响亲子遗传的是生物学中的精子与卵细胞,而不是女性曾经有过几次感情。
如果有人用“先父遗传’暗示孩子会有前任伴侣基因,或借此造成羞耻、怀疑与家庭冲突,这不是在说科学,而是在用恐惧。
确定亲子关系的时候,应该依据规范亲子鉴定或者遗传学检测,不能仅凭长相,性经历以及所谓的气质像不像来判断。
需要估计遗传风险时,也要结合实际生育双方,家族病史及医生判断来进行处理。
不要将一个无科学根据的旧观念,成为女性必须承担的心理负担。
划重点,先父遗传并非现代医学所认同的遗传规律,前任伴侣并不会因曾经有过性关系而将自身基因传给后来出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