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的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已领证的家庭马上失去所有的待遇。
要是孩子出生之后就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孩子尚未满14周岁,一般仍可依照原规定继续享有独生子女的奖励待遇
这种待遇一般是从符合条件,取得证件之后开始计算的,直到孩子满14岁为止。
因此,孩子在政策调整之前出生,出生之后也办理好了证件,之前一直可以领取相关费用,不能仅仅依据“现在不再倡导独生子女”来判断待遇已被取消。
这里有一个坑,政策调整的主要影响是新生育的家庭以及新办证的资格,而不是一刀切掉已经拿到证件的家庭。
后来生育政策开放之后,符合条件新的家庭一般不再办理新独生子女证,也不能按照以前的方式申请这个奖励。
已经取得证件的家庭,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信息:证件真实有效,孩子是否已满14周岁,家庭情况有无影响资格变化。
孩子在满14周岁之后,对于未成年人的这项奖励一般不会再继续发放,即使以前一直领取,也不是可以继续领取的待遇。
如中间停止发放、漏发的话,不要听别人说政策没有了,先准备好独生子女证,户口材料,过去领取记录,向户籍地或者原发放渠道确认停发的原因。

有的单位由单位代发,有的社区街道或有关部门办理,具体程序可能不一样。
其实真正容易弄混淆的是,独生子女费与“独生儿女父母的退休奖励”是不一样的。
第一项主要是看孩子年龄与独生子女证,孩子满14岁后一般停止。
后一项是对符合条件独生子女的父母,一般需要看户籍、居民身份、在其他地区有没有获得过同样的奖励、是否有独生儿女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证明,并且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和办理退休的手续。
没有生过孩子、也没收养过孩子的人,如果可以拿到相应的没有子女证明,也可以纳入相关的政策范围,但是不能将其与持有独生子女的家庭待遇混淆。
退休奖励并非仅限于父母为独生子女而自动发放,具体还需核实个人身份,退休情况,证件材料以及当地执行的口径。
男性一般要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女性也要到相应的退休时间并办理退休手续,不能仅仅因为快退休了就直接领。
重点是,孩子还没有满14周岁,父母已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件的家庭,政策调整之后一般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原来的奖励。
没有办理证件的家庭,一般不会因为孩子为独生子女,而在当下补办证件和追缴过去的独生儿女费。
如果您家已经停止发放,请先问清楚孩子的年龄是否达到了停发的条件,或者材料、发放的渠道发生了改变,不要将两种情况合并为“取消”。
四川当地的具体发放方法、补发处理以及退休奖励的审核,以当地的正规部门的现行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