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二胎之后一直没有领取生育险,先不要急于把它当作是“自动的废物”,也不要拖了很长时间就放弃。
生育保险的待遇一般分为两部分:生育医疗费的报销和生育津贴,前者主要是指产检,分娩等合法的医疗费用,后者是参保人休产假期间收入补助。两者申请条件,办理主体及截止时间,并不一定完全一致。
有的地方要求生育或者做计划生育的手术后一个月内申请,一般口径为生育次月起算,一年内办理,也有些地方延长了更长的申请期限,比如超过了六个月可能不予受理。政策并不是全国的尺子,不能光看网上的一句话“过期了没了”。
划重点,先查三件事情:生育时是否满足当地参保、缴费条件,单位是否已办理备案或者申报,生育医疗的报销和生育的津贴分别在哪个时间段。
办理方法也可能不一样。
有些地方由单位提供材料,社保经办人员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然后由单位发放给职工,也有的需要职工自己申请,或单位与职工分开办理不同的项目。你可以问人事或者当地社保经办窗口,确认材料是否递交、申请是否被退回、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状态。

如果仅仅是生产之后忙于照顾孩子,完全没有进行申报,并且已经拖延了好长一段时间,特别是几年之后才去办理的话,很有可能会超过当地的受理期限。很多人将缴满规定年限理解为“钱任何时候都可领”,但缴费资格与申领时限不同。
超过期限之后,生育津贴一般不能因个人忘了办理而无限延长,窗口若明确表示逾期不予受理,可向对方说明是否适用当地的规定,以及哪一个项目逾期;不要光听一句话“过期了”,把所有的待遇都当成一样来处理。
若单位当时已收取材料,但一直未提交,或单位明知需办理却将责任推向职工,处理方式或与职工本人未申请不同,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出院或出生材料,与单位沟通记录整理好,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能否补办,取决于当地规定与证据,并非网上统一下结论。
生育之前换了工作,并不代表生育险一定要交,关键是看生育时参保情况、缴费是否停止、累计或者连续缴纳是否满足当地要求、单位是否合法参保。一些地方对连续缴费,待遇享受时的劳动关系有要求,中间停缴,离职或者转单位,都会影响到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但是不能用一个城市规则来套全所有的地方。
这里要泼一盆冷水:为了生育津贴,临近生产的时候临时找工作,短期缴费,并不意味着必须符合条件,能不能享受,要根据生育发生地与参保地的规定核对,不能光看缴了多长时间。
若窗口确认超过期限,一般不存在所谓的找人补领的正规途径,也不要相信所谓的花钱疏通,内部补报这类话术,材料齐全不代表可以突破法定或者地方规定申领期限,继续交钱常常只是扩大损失。
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分别问一下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不要只问一个“生育险还可以不报”。说清生育时间,参保单位,缴费情况,是否离职,是否交材料,并记录受理期限及补交要求。
具体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可以申请就按流程补充材料,确实逾期就认定书面依据,将精力放在可以处理的项目之上,不要被模糊的承诺拖延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