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三胎”视为“超生”,这是旧政策的惯性说法,放到现在,已经不能这样判断了。
按照现行的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孩子。
你家前面有两个女儿,要是两个孩子都是夫妻双方能够依法生育的孩子,再生一个,一般是在允许生育的数量之内,不会因为第三个孩子这件事情本身被认定是超生的情况,也不应该再按照以往的标准去征收社会的抚养费。
这里有一个坑,网上很多流传的超生一个按照计征基数的三倍征收,超生两个按照倍数增加,收入超出当地标准还得加收,是旧时期处理的口径。
以前,相关费用计算的确会参考当地的居民收入以及个人的实际收入,夫妻双方也有可能被分开征收。
但如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制度已退出现行的生育管理,不能用旧条例中的倍数、计算基数和百分率,直接套用今天生育了第三个孩子家庭。
法律规定但未办理提前审批手续的,以前也可能会按照旧的规定来处理。
这种“先批准、后生育”说法,不能脱离现在政策继续照抄。
有的材料将未婚生育,婚外生育,境外生育后到本地入户,还有拒绝配合调查等,统统归为“超生。”
这些情况涉及到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户籍登记以及其它法律问题,不能与“夫妻已经有两个孩子,再生一个”相混淆。

说白了,判断你们家要不要处理,不仅要看孩子的数量,还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婚生或者依法确定的子女,有没有婚外生育,亲子关系的争议等特殊的情况。
你说的两个女儿,再生个儿子,在现行的三孩政策下,性别不会影响生育数量。
也不要把“想要孩子”当作可以选胎儿性别的借口,非医学性别鉴定与性别选择国内违法,这条路不可走。
户口的问题也要看清楚。
孩子出生以后办理户口登记,不能以交社会抚养费为前提。
若有人仍以“未交罚款不能落户”威胁你,请先让对方说清楚现行书面依据,办理机关及具体缺件,不要仅凭口头说法,也不要先交钱给中介或者所谓内部途径。
你们可以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登记窗口办理。
材料清单或许会因家庭情况以及登记机关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但是第三个孩子肯定要缴纳巨额罚款这样的判断本身就不符合现行的政策逻辑
其实真正需要关注的并不是网上的旧罚款表,而是家庭生育的事实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孩子出生证明以及亲子关系的材料是否齐全,登记信息是否前后不一。
如果仅仅是深圳户籍的夫妻已经有了两个女儿,想要再生一个,一般不属于以前所说的超过三胎罚款的情况。
具体请以当地户籍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现行规定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