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之后查出丙肝,并不代表刚怀孕就已经感染了,也并不意味着恶心,食欲不佳就是丙肝所致。
许多感染者平时无明显症状,孕前未做相关筛查,在孕期建档或者常规检查时,才首次发现抗体有异常。
这里有一个坑:检查单上写的是“丙肝抗体阴性”,只能表明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不能仅凭此项判断目前是否存在活动性感染的。
还需要结合丙肝的病毒核酸,即HCV RNA,判断体内有无病毒,配合肝功能检查来了解身体状况。
1型或者“1a型”是指病毒基因型,并非病情轻重等级。
病情如何严重,不能只看这种类型,也不能听“中期”、“早期”这几个词就自己判断,要看核酸,肝功能及肝脏状况。
丙肝以血液传播为主。
共用餐具,水杯,握手,拥抱,咳嗽,打喷嚏及礼节性亲吻,并非常见的传播途径。
牙龈出血,口腔溃疡也不会凭空使人感染,真正要警惕的是在破损的部位接触到带有病毒血液。
不规范采血,纹身,穿耳洞,共用可能引起出血的器具,以及消毒不良的医疗操作,都会增加危险。
正规医院会按程序处理器械与耗材,拔牙并不代表一定会得丙肝。
如果确实在牙科手术后发现感染,也不能仅凭时间先后判断为拔牙造成的,要结合以往的检查,暴露经历以及核酸情况来判断。
怀孕期间检查出丙肝,最易被吓到的并非病毒本身,而是将抗体阳性等同于正在发病,再将孕期不适归咎于丙肝。
孕妇检查出丙肝,孩子不是不能要的。
母婴传播的风险不是百分的百的,但也不能说不存在。

是否有传播风险,取决于孕妇体内的病毒能否持续阳性,肝脏状况以及分娩与产后管理。
目前没有一种所谓的“阻断针”能够代替规范评估,也无法通过注射免疫疫球蛋白来清除母婴传播的风险。
孕期是否可以使用丙肝抗病毒的药物,需要感染科,肝病科以及产科结合自身情况来确定,不能自行购买药物,也不能将孕期治疗视为统一使用。
多数情况下会先了解感染状况和肝脏状况,然后安排孕期的监测和产后的治疗。
这里要泼一盆冷水:别因为有人说孕后期可治,就自以为任何阶段,任何药物都是安全的。
也不要因孕期暂时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用药,就认为丙肝只好拖着不管了。
需要带齐检查单,问清抗体是否为阳性, HCV RNA是否为阴性,肝功能是否异常,目前是否需治疗或仅做随访。
丈夫也要做丙肝抗体及必要核酸检测。
夫妻双方查出丙肝,并不代表孩子一定感染,也不代表必须停止妊娠。
如果丈夫在治疗,治疗方案及用药安排也需由他的医生独立评估,不能将他的状况直接套用于孕妇。
孕晚期发现感染,并不意味着孕初期及孕中期一定不会感染,只是说明之前未被筛选出来或当时尚未做过相关检查而已。
丙肝不是乙肝那种成熟的常规的母婴阻断过程,孕期管理主要是确定是否存在活动性感染,监测孕妇及胎儿情况,做好产科和感染科的沟通。
分娩方法也不能仅凭丙肝抗体阴性而自行决定,具体需要看产科的情况和医生的评估。
产后要按规定复查母亲与孩子,不能因孩子出生看起来正常而省去后续随访。
划重点,查出丙肝并不是末日,也不是一句话“不严重”就可以放下不管了。
先确定核酸,再看肝功能及孕期情况,不要急于花钱做免疫阻断,也不要被“包治”、“保证孩子无恙”这类话术所左右。
真正有效的处理,往往不那么花哨,却可以确认该确认的事一件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