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孙权与奥巴马放置在一起,称他们为“混血儿”,听起来颇为抓眼球,但证据却远未如此扎实。
混血不是医学诊断,也不是通过长相就可以得出的结论。
说白了就是,一般只有家族来源与亲缘关系有明确记录的时候,才能说明某个人父母来自于不同的族群。
孙权最常被用来做文章的是孙权。《献帝春秋》里面有紫髯将军,长上短下的描述。
紫髯可理解为胡须呈赤黄或棕红色,但是古代文字本身就含有修辞与转述的成分,不能直接将一个形容词翻译为白种人特征。
更不可以依据这句话,推断孙权的母亲是西北的游牧民族,甚至是北欧的海盗。
这些说法无法提供可靠的家谱资料,也无法同时代材料相互证实。
孙坚活动的范围比较大,可能接触到不同的地区的人,这只能说明有交流的可能性,不能说明孙权是跨族婚姻后代。
这里有一个坑:可能发生,不代表已经发生,长得很少见,也不代表血统特别。
关于吴夫人是否是孙权的母亲,不能用一个外貌描写否定既有的记载。
如果无墓葬遗传资料、连续的家谱或者可信的contemporanche res,孙权是否混合,只能是猜测,不能包装为“有证据证明”。
奥巴马的状况清楚多了。
他的父亲为肯尼亚黑人,母亲为美国白人,他本人出生在夏威夷。
这个家庭背景是公开的资料支持的,所以可以说他是非洲和欧洲人家庭。

他在美国的种族矛盾一直存在的环境下进入政坛并且当选总统,的确有着特殊的社会价值。
但是将这件事归因于“混血儿更为聪明”或者“更为独到”,又回到了另一个成见。
人的智力,性格与成就不是由一个族群标签决定的。
混血不会像“父母一个特征”一样整齐的组合,肤色,发色,面部特征都受到多种遗传方面的影响。
有的特点可能在家族里隔代出现,有的不会出现,不能用“某个种族遗传的影响更大”来概括。
说实话,以外貌分类很方便,但最容易将不确定的事情说成确定的。
娱乐节目中被称作中法混血孙美琪,也是可以谈论家庭背景公开的人物。
她的歌唱水平和个人气质,应该由她的表现来评判。
混血所以更美丽,混血因为更有才华,并非科学判断,而是将个体的优点融入血统叙事之中。
这种说法看似夸张,其实也给混血者带来了新的外表压力,好像要长得特别,表现突出,才配得上这种身份。
语言的能力也是一样。
一个人如果从小就生活在两个语言环境中,的确可以得到更多的接触和练习的机会。
是否能熟练使用一种语言,取决于家庭的交流,教育条件,长期使用,非血统天赋。
划重点,孙权“紫髯”只是一个没有证据的外貌记载,不能说明他是混血的。
奥巴马家庭的来源有明确的公开信息,但是他的成就不应该被简化为基因的加成。
谈混血,应该说真实家族背景与个人经历,不要用几根胡须,肤色或长相代替历史证据与遗传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