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痛苦的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夺去了一个十岁的女孩生命,而在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家庭迟迟没有等到加害人家人的一次公开道歉。
女孩小淇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同一小区的蔡某。
两人并不是完全陌生的,蔡某某和她的哥哥读的是同一所中学,也曾经和她一起托管过。
他用“到家里帮忙”的名义把女孩带走了,女孩放下了戒心。
到了家里,女孩发现对方想要对她进行侵害。
在反抗的过程中,蔡某某为了避免事情暴露,对女孩进行了殴打,并且连续刺伤了她,之后把她拖到了家门口附近灌木丛里。
那里离女孩家不远。
家属发现尸体时,蔡某某还在人群中围观,并嘟囔道:“真死了。”
媒体报道中提及,曾有居住在附近女性反映遭蔡某某跟随或骚扰,但当时并未造成实际的伤害。
这些细节结合起来看,并不是一句话“小孩不懂事”可以解释的。
体型接近成人的孩子,不一定具备与体型相匹配判断力与边界感。
对别人身体的侵害,对生命的冷漠,对结果的低估,并不是突然出现的。
孩子要养大,更要管教。
法律年龄无法代替家庭教育,身体发育也无法自动产生责任感。
更令人心寒的是,案发之后,蔡某某曾于班级聊天群中表示自己没有十四岁。
这句话起码说明了,他知道年龄会影响到法律责任,也知道如何将这个年龄当作一道屏障。
不满十四周岁,依当时适用法律规定,一般不负刑事责。

公安机关对其实施了收容教养的行为。
这不代表什么也没有发生,也不代表加害行为能被轻轻揭穿。
法律并没有追究刑责,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家庭只能自己承受全部的痛苦。
女孩父母起诉民事诉讼后,案件由于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隐私而未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当日,加害方家属未出庭。
法院判令蔡某某及监护关系中相关责任人偿还受害人一百二十余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级的平面媒体进行赔礼道歉;
道歉的内容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
但受害母亲向媒体表示,案发后一直未见男孩家人的出现与道歉。
钱能否执行,是一个问题。
公开道歉是否能真正做到,也是另一个问题。
对于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而言,道歉不是讨价还价的方式,而是加害人承认伤害,承担责任的最低态度。
这里要泼一盆冷水:交给学校,托管班,社会,并不代表父母完成养育。
孩子是否明白不可以侵犯别人,是否能够理解暴力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是否在有尾随、骚扰的情况下被及时制止,都是家庭不可回避的责任
说实话,未成年犯罪的背后当然存在法律年龄,心理发育以及矫治机制方面的问题,但是这些并不能遮蔽家庭失守的一部分。
真正的教育,不是看孩子是否考出好成绩,也不是出事后反复强调他还小。
是让孩子知道,别人不是试探的目标,生命不是重来的游戏,犯错也不能用年龄推开责任。
划重点,保障未成年人不仅要保护加害人隐私和成长的机会,也要给予受害人应有的尊重和回应以及公道。
一个家庭在给孩子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之后,还是选择沉默,缺席,甚至连一个道歉都不愿意去面对,那么这种沉默本身就暴露了责任教育的漏洞。
法律可以设定处罚边界,学校可以行使教育职能,但是最早教育孩子了解规则、尊重生命的地方还是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