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婚无统一彩礼价格,也无“生孩子应该给多少”行业标准,更无法律规定的必须支付费用。
彩礼实质上就是婚前或者婚后的财物往来,给不给,给多少,应该由双方根据当地的习惯、家庭的压力、婚姻的安排以及实际的承担来协商,不能因女方为同性恋就默认她不应该得到任何的补偿,也不能因男方要孩子而将生育当作一笔明文规定的交易。
说实话,女方是否有孩子,与收不收彩礼不是一回事。
如果双方仅登记结婚,不共同生活,也不生育,可以说明是否给彩礼,彩礼的用途,返还条件,婚礼及走亲访友费用。
如果是怀孕、生育的话,账目不能只看“彩礼”。
孕期检查,分娩,产后恢复,婴儿照护,医疗支出,教育支出,都可能不断发生。
这些费用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由双方事先约定承担的方式,而不是交了一笔钱给女方之后,就认为自己买断了她生育和抚养的责任。
孩子出生之后,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并不会因双方是形婚就消失。
父亲是否真正照顾孩子,双方是否分居,孩子和谁住在一起,都不能自动取消父母应该承担的抚养责任。
孩子并不是用来应对双方父母的催婚催生的工具。
这里有一个坑,很多人在谈形婚的时候都只写“不干涉”、“各自为政”,一谈到怀孕,出生证明,户口,探视与抚养,就只剩下一句“到时再说”。
真正到医院签字,产后照顾,孩子生病,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时,口头承诺常常不够用。
登记结婚后,双方是法律上夫妻,并非家长眼中临时的演员。
婚后所获取的收入、所购买的房产以及其他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取决于取得的时间、资金的来源以及具体的法律规则,不能简单地认为“谁出钱便永远归谁”,也不能认为写几句协议就可以避开所有的法律责任

婚前财产,婚后收入,借款,共同开支以及转账记录,都应留存凭据。
协议可以协助双方说清楚,但是不能约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不能侵犯孩子的权利。
我先说丑话,彩礼可协商,生育不是拿钱就可以要求对方做的事情。
女人是否怀孕,是否再妊娠,是否接受一种医疗处理,涉及到身体自主与健康风险,需要充分的知情、自愿以及持续的沟通。
男方也不可以因为付了彩礼或者承担了一部分费用而要求女方要生育,要放弃工作,或者按照某种方式养孩子。
女方也不可将孩子抚养的责任全部归咎于男方,而将婚前约定视为一劳永逸的保险。
形婚最易被低估的是,不是婚礼花了多少钱,而是双方的婚姻边界可能完全不同。
有人觉得不领证就不会有法律关系,有人认为领证之后只要签订协议就可以什么都可以切割,有人以为生孩子就可以让两个家庭完全安静。
这些想法可能会在现实中消失。
划重点,谈钱前先谈几个问题:是否登记、是否同居、是否举行婚礼、彩礼由谁来收取和使用、是否生育、生育方式及医疗费用怎么处理、孩子由谁照顾、双方如何观察、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如何区分。
每一个都要写得可以执行,不要只写“相互尊重”、“有事商议”这类漂亮话语。
涉及生育与辅助生殖的时候,需要确定医疗机构有无合法合规诊疗条件,不要被地下渠道,包办承诺或低价套餐所左右。
这些国内违法的道路,不要走。
如果双方不能就生育,财产,子女抚养以及离婚安排一致,先不登记,也不要先收钱或者交钱。
这笔钱无固定答案,最稳妥答案也非找市场价,而是拆开每项责任谈谈,谈不拢承认不合适合作。
具体请以当地正规的生殖中心为准。